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现将拟提请市政府记集体三等功集体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龙岩市公安消防支队
公示时间:2018年1月19日开始,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和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
受理电话:龙岩市公安局:3222235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293359
龙岩市公安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