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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作者:    文章来源:闽西日报     日期:2018-01-16 【字号:

2018年1月8日龙岩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龙岩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 张天洲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一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是新一届市人大常委会履职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常委会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较好地完成了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政治站位得到新提升

  旗帜鲜明讲政治。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在市委领导下依法行使职权,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履职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使人大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委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党组工作规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党领导人大工作的政治保证。

  依法决定重大事项。主动跟进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作出开展“创城我先行、代表作表率”活动的决定,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发挥人大作用、贡献代表力量。及时作出批准政府债务限额、调整市级收支预算等多项决议,积极支持政府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的有机统一,严格任免程序,完善拟任职见面发言、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等制度。一年来,共任免政府组成人员36人次、审判人员10人次、任命和批准任命检察人员10人次,接受辞职3人次,为建设新龙岩提供组织保证。组织宪法宣誓36人次,增强国家工作人员宪法意识,彰显宪法尊严和权威。

  二、彰显地方特色,立法工作迈出新步伐

  常委会积极发挥立法主导作用,按照“急需先立、精准立法、质量至上”的要求,突出本地需求和特色,扎实推进立法工作。

  率先在全国制定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为传承红色基因,弘扬红色文化,把红色文化遗存的保护、管理、利用纳入法治轨道,常委会认真落实市委要求,组织制定了《龙岩市红色文化遗存保护条例》,经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成为全国首部由设区市制定的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地方性法规。

  立法工作机制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制定了本届五年的立法规划和2017年度立法计划。在全省新获立法权的设区市中率先建立健全地方立法工作相关机制,起草了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报请市委转发实施,保证地方立法工作始终在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制定了立法评估、论证、协商、专家顾问等9项地方立法工作制度,着力提高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组织对《龙岩市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进行通过前评估,作出了搁置审议的决定,保障立法效果。设立地方立法“智库”,聘请了13名立法专家顾问,确定了16个地方立法联系点,配足配强立法工作队伍,进一步夯实立法工作基础。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进一步加强。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则,进一步规范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加强与制定机关沟通协调,促进市政府和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实效。一年来,共审查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66件,办结63件,有效维护法制统一。

  三、着力增强实效,监督工作展现新作为

  按照“党委有要求、群众有期盼、政府能办到”的原则,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一年来,组织对5部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调研,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3项,作出决议决定4项,开展专题询问和满意度测评各1项,组织专题视察6次,对市政府5项专项工作进行评议。

  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按照“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高度关注经济运行,听取审议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现代服务业发展、工业项目建设等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出台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工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开展中心城区地下综合管廊规划建设、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等专题调研,常委会领导挂钩市“重中之重”项目9个,合力推动“三大战役”深入实施。

  推进全口径预算管理。深化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2016年市级财政决算、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等报告,批准2016年市级决算、2017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举借计划、2017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促进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预算理念,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促进民生保障改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医食住行教”依法开展监督。听取审议学前教育工作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制定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具体措施,把审议意见转化为行动计划;针对中心城区百姓反映强烈的“上学难”问题,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建议,推动教育事业发展。组织代表视察中心城区创城工作,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助力打好创城攻坚战。高度关注食品安全工作,听取审议市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专题询问,并与省人大联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检查,推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开展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调研,推进补齐基层短板,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开展困难归侨侨眷扶贫救助工作调研,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散居困难归侨侨眷生活得到改善。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助推生态市建设,首次听取审议政府年度环保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并形成制度性安排,强化对政府落实环保责任的监督;持续监督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宣传采访活动,听取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有力推动重点流域水环境保护;听取审议生态检察工作报告,支持检察机关完善司法职能,创新司法服务;回应群众关切,跟踪监督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推动7沟3溪得到有效整治,还市民一条日渐清澈的龙津河。

  推动农业农村工作。组织代表视察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力促实现强村富民。开展防洪“一法一例”执法检查,跟踪监督审议意见落实,推动防洪水利设施有效整治。开展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情况调研,提出立足森林资源优势、创新经营管理机制等建议,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发展。开展健康扶贫专题调研,务实做好挂钩乡镇脱贫工作,促进政府加大工作力度,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问题导向,上下联动开展禁毒“一法一例”执法检查,推动落实防控措施,强化依法治理,深入打好禁毒人民战争。开展《律师法》等法律法规执法调研,推动法治龙岩建设。听取审议市法院执行工作报告,推动打好执行攻坚战。听取审议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报告,要求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发挥好宗教服务经济社会建设的作用。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诈骗”热点问题,开展防范和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情况调研,督促有关部门加大预防和打击力度,创造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制定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加大信访督办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年来依法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314件次。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对市政府中心城区畅通工程、人民调解、“多证合一”改革、调优林分结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等专项工作进行评议,促进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强化执政为民理念,落实为民举措,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和要求。听取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联动机制,推动预决算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管好人民的“钱袋子”。完善专题询问方式,直面问题、紧贴民生,并以电视录播方式公开专题询问实况,提升监督的影响力。强化对审议意见办理的跟踪督查,建立落实督查通报制度,提升监督实效。

  四、发挥主体作用,代表工作实现新突破

  常委会以创新思路、改进方法为抓手,以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联系为重点,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扎实推进代表工作。

  创新代表工作机制。制定进一步加强代表工作的意见,通过完善机制、创新方式、保障服务,调动各级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主动性。建立“三联一述”代表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代表联系月”活动,代表中的市各套班子领导率先垂范、带头联系代表,共有5千多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参与活动,走访联系各级代表和群众2万多人次,收到建议意见1千余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人民代表报》以“让代表有位更有为”为题刊发推广活动经验。

  提升建议办理实效。创新代表建议交办、办理工作,建立重点建议由政府分管领导领办、常委会领导督办、责任委室跟踪落实的办理机制,采取“一案一表”方式,明确办理事项,强化跟踪督办,有效推动小溪河流域治理、扶持贫困乡项目建设、革命基点村债务化解、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等建议的落实。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制度,将办理情况列入绩效考评,公开办理结果,提高建议提出问题的解决率。从代表反馈的意见看,满意或基本满意的占98.12%。

  强化履职服务监管。加强代表培训,先后组织初任培训、履职培训,做到全员覆盖,有效提升代表的综合素质和依法履职能力。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立法、监督、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坚持向代表通报常委会会议情况,重要工作征求代表意见。探索建立政府重大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向人大代表专题报告制度,组织全国、省、市、区四级人大代表听取市、区政府中心城区城建项目征迁工作报告,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建设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实现代表基本信息、履职活动信息电子化管理,代表议案建议网上提交和交办,为代表履职创造良好条件。同时,强化代表履职管理与监督,完善代表退出机制,一年来许可对市人大代表采取强制措施1人,接受辞职3人。

  五、积极探索创新,县乡人大“闽西实践”取得新成效

  常委会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省委、市委实施意见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县乡人大工作。开展专题调研,为推进县乡人大工作与时俱进“问诊把脉”。总结提升、创新发展上杭县才溪镇人大主席团“1479”工作法,为基层人大工作提供“闽西实践”蓝本。选择九个镇作为试点,通过加强上下级人大的联系与协同,务实推进乡镇(街道)人大规范化建设。确定武平县人大作为全市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先行先试示范县,支持其创出经验并向全市推广。《人民代表报》等媒体推出专题报道,介绍推广我市县乡人大工作“闽西实践”的具体做法与成效。

  六、提升能力素质,自身建设跃上新台阶

  常委会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十九大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坚持常委会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向廖俊波、涂太阳、古田派出所学习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加强纪律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扎实推进市委2号文件精神落实。积极支持市纪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组工作。倡导争当对党忠诚、推动发展、依法履职、为民服务、塑造形象“五个表率”,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心齐事成的良好环境。

  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全面梳理、修订、汇编原有各项规章制度,促进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实施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通报制度,推动工作落实。坚持常委会专题讲座制度,加强履职学习培训,夯实履职尽责基础。

  加强人大宣传和理论研究。创新代表履职宣传,每周常态化开展“代表履职进行时”宣传报道。一年来,在市级主流媒体共宣传报道了36位基层代表的履职情况,既反映了代表履职成效,又促进了代表依法履职。创新课题研究调研方式,结合常委会创新实践确定研究课题,总结提升实践成果,理论研究成效明显。

  加强与上下级人大的联系。主动接受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认真做好上下级人大工作联系指导,积极做好全国人大、省人大和外省市人大来岩调研、检查、考察、培训等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展现了龙岩人大的良好形象。

  各位代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工作实现良好开局,是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体市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兢兢业业、履职尽责、扎实工作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和各县(市、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密切配合、团结协作的结果,是全市人民充分信任、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立法的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基层人大建设及代表工作有待进一步推进,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2018年的主要任务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有新要求新期待,人大工作更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新的一年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和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努力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一、坚守政治定力。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全党的核心、党中央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在市委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发挥党组作用,将市委决策部署贯穿于人大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富有实效。坚持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依法正确用好重大事项决定权,确保市委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共同意志和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任免程序,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增强被任命人员的宪法意识和人大意识。

  二、增强工作效力。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重点、抓住关键,依法行权、务求实效,努力让龙岩发展更有质量,百姓生活更有质感。突出立法的科学性。制定龙岩市地方立法技术规范,继续完善立法公开机制,在立法计划、法规起草和法规审议三个重点环节,广泛听取意见,扩大公众参与,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高质量完成《龙岩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法规草案的起草和审议工作,做好《龙岩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龙岩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研。突出监督的实效性。持续开展经济转型升级监督,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三大战略”、“三大战役”、产业发展“双培育”行动、创建“三城一基地”的深入实施。听取审议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等报告,开展市属国有资产管理等专题调研,推进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促进龙岩经济高质量、加速度发展。持续开展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听取审议2017年财政决算、审计工作、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等报告,推进市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拓展预决算监督新领域。突出工作的民本性。聚焦民生保障,听取审议分级诊疗工作等专项报告,开展民办教育发展、扶贫搬迁等专题调研,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满意度测评,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一法一例”执法检查,并对养老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询问等,促进民生事业发展。聚焦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听取审议年度环保状况和环境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代表视察“厕所革命”,推进美丽龙岩建设。听取审议“七五”法治宣传工作报告、市“两院”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报告,促进司法工作。突出县乡人大工作的规范性。提升才溪镇人大主席团“1479”工作法,研究制定乡镇人大年中会议议程安排的指导性意见,全面落实乡镇人大每年召开两次人代会;完成市、县两级代表服务中心建设,全力打造县乡人大工作“闽西实践”升级版。突出方式方法的创新性。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监督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人大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联动机制,继续开展市政府专项工作评议。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方式,持续跟踪监督决议决定执行和审议意见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三、激发代表活力。继续深化“三联一述”活动,完善代表履职平台和代表工作室建设,促进代表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完善交办程序,落实办理责任。选择事关全局、突出民生、涉及面广、问题反映集中的议案、建议,进行重点督办,继续实行市政府领导领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的机制,组织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加强代表管理与监督,建立代表履职登记、请假、报告制度,推进代表基本信息和履职情况公开。继续开展“代表履职进行时”宣传报道,做好代表综合分组等工作,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推动代表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提升履职能力。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健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战略部署和任务要求,增强“八种本领”,做好“五个表率”。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持续落实市委2号文件要求,不断推进作风建设。继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抓好制度落实。全面加强机关建设,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

  各位代表,新时代赋予新使命,新征程期待新作为。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龙岩市委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校准坐标、尽职尽责,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再上新台阶、建设新龙岩”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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